校长周语

民办教育真的过剩吗

时间:2021-11-29     来源:     阅读0

   兴航周语/第40篇
   11月29日/星期一


       近段时间以来,民办教育一直是社会舆论热议的话题之一。先有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通知,分类指导全面规范“公参民”学校,后有新版“民促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加上多地出台政策,欲在2022年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校生人数缩减至5%以下,且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果说之前民办教育的相关政策主题是发展与规范,那么新近政策透露的导向似乎更多的是限控与管制。这不得不让很多民办教育界人士心生疑惑,民办教育真到了过剩的程度吗?在笔者看来,民办教育要想获得长远发展,首先要做的就是从观念和思想上清除一切强加于民办教育的不实之词,给予民办教育一个客观、公正、合理的定位和评价。
       首先来看体量与规模。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虽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其所占整体教育比例仍较为有限。部分省份对民办教育的比例进行管制,既不符合教育规律也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在全球范围内均没有对民办教育设置比例一说,且各地情况各异,此类政策脱离多地实际,实难操作与落地。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民办教育仅用1%的公共财政资金就为社会提供了20%的公共教育服务,如此表现堪称卓越。民办教育确需依法规范,但不应成为限制民办教育发展的理由。有一点我们应该形成共识:发展教育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是一种责任,但不是一种特权,它理应是政府以外的社会组织与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其次来看办学机制。评价公办教育、民办教育两种办学机制的优劣,可以在效能、质量、选择性等方面对其做一比较。我国99%的财政性教育经费都用在了公办教育,但公办学校的数量及在校生数量却在不断减少,与此同时,民办学校的数量及在校生数量却在不断增长。依前文所讲,如果民办教育消失,政府还得要多花20倍的钱才能提供同样的公共教育服务。从这点来看,民办教育的效能远胜于公办教育。民办教育的背后是市场竞争,只要百姓不满意,任何民办学校都将被市场无情淘汰。这种优胜劣汰的机制始终在无形中引导着所有民办学校不断提升办学质量。民办教育还为普通百姓提供了更多选择,更好地满足了市场多样化的需求。民办教育自身的机制属性和优势也使她更易适应社会发展、保持办学活力。
       再次,民办教育促进了教育公平。任何一所民办学校的设立都增加了社会教育机会的供给,这本身就是对教育公平的最大促进。而民办教育没有得到的那份应得的财政份额,则留给了公办教育,其中大部分被政府有关部门用于薄弱学校、弱势群体、边陲地区,这也是民办教育的社会贡献之一。同时,民办教育能够更好地满足家长和学生对多样化教育的需求,一些差异化程度比较大的学生,能够优先选择自己愿意的学校,这样更有利于个性化教育的实施。所以无论从哪方面来讲,民办教育都有助于教育公平的更好实现。
       在一些人看来,对民办教育加以限制,公办教育就可以发展得更好。实则不然。试想,如果民办教育出现萎缩,很多学生将不得不从民办学校转移到公办学校,必将消耗更多的公共教育资源和财政经费,公办学校的生均经费也将被不断稀释。再者,如果失去了民办教育这个竞争者,公办教育的发展与变革动力只怕会变得更差,甚至停步不前,其自身的机制缺陷和问题并不会因此得到改善。所以,限制民办教育发展实属非理性行为,不但降低了社会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效能,且不利于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质提升,对教育整体或公办教育皆有害无益。
       综上,民办教育在增加教育供给、改善教育公平、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成效卓著,其发展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符合教育和社会的发展方向,不仅不应加以限制,而且应该加以支持与鼓励,使其得到更加积极、健康、持续的发展。诚望有关部门能够继续完善民办教育法制建设,提升民办院校身份待遇,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一个成熟、稳定的政策环境,在法律上真正确立起与公办教育平等的政治地位、法律地位。果能如此,民办教育的未来必将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